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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 10:13  点击:[]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8年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严管严督,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同时自身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对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院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举报电话:0571---86928059/18006785625

中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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