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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2011年01月12日 00:00  点击:[]


湖北省纪委《关于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2005年第八号)指出: 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在汉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1件46人。分析这些案件,其主要特点有:一是发案急剧上升。2003年立案5件,2004年立案16件,2005年1—10月立案20件。二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或部位案件易发多发。46人中,涉及基建招投标及后勤维修工程领域的18人,占39%;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部位的6人,占13%;网络招投标部位的6人,占13%;财务管理环节的6人,占13%;招生录取环节的7人,占15%;药品采购领域的3人,占7%。三是违纪违法主体的职务层次越来越高。46人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25人、“一把手”22人。四是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武昌区检察院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及29人,均为窝案串案。如武汉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4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5人、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涉及7人、湖北教育学院教管系私分公款案涉及3人。五是智能化作案突出。作案人员普遍都有大学以上学历,博士、硕士有一定比例,出现了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的现象。如武汉体育学院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物流部副经理潘保华利用担任校师生员工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之便,在近两年的时间内,在电脑上做手脚,贪污公款13万余元。

纪检机关、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有:

陈少岚,三峡大学党委书记。1951年1月出生。现初步查明,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钱物,将巨额资金据为己有。此外,陈还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李金和,原湖北大学副校长。1952年11月出生。李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O.9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此外,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君,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违法总额达200万元。

成金华,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1947年7月出生。成在担任学校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郭学理,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马振杰,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在担任学校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陈家华,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1963年11月出生。陈在担任网络与实验中心(现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本校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5家业务往来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8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学校给予其开除党籍撤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兼直属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刘居富,原湖北教育学院教管系主任。1952年4月出生。刘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原湖北教育学院教管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常早清,原湖北教育学院教管系副主任屠大华,采取虚开假发票冲抵借款的方式,贪污10.5万元。刘贪污3.55万元。2004年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学院给予其撤销职务和开除党籍处分。

李开明,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1960年1月出生。李在担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总务处长、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湖北经济学院基建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工程改造、建设工程招标等便利条件,受贿8.5万元。2004年6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黄中贵,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兼发展规划处处长。黄在1995年1月至2003年4月期间,先后接受11人的贿赂计人民币6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此外,该院原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毕农民、后勤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兼黄冈市天马建筑装璜公司经理也因受贿问题被判刑。

刘其泰,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1950年9月出生。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3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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